发布时间:2024-04-10来源:编辑:浏览: 次
为深入贯彻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精神,落实“钦州市医保政策宣传先锋队”职责。近日,我院举办“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活动,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劳有益,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梁秋明等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及部分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医保办主任李一凤主持。
李一凤主任在会上详细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违规问题清单(2024年第一批)》及《钦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梁秋明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分析了当前医保基金监管的形势,要求我院严格开展医保服务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服务质量,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合法、合规、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会上,劳有益党委副书记、院长与临床科室主任现场签订《2024年医疗保险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提出“六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院必须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强化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变被动工作为主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医保管理架构,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医保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院各部门、科室共同参与,推动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必须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规范审核规则,让医务人员有“法”可依。必须加强医保督查,对临床诊疗活动进行常态化提醒和监督,促进诊疗工作规范化。必须建立智能化医保基金监管系统,上线医保违规预警模块,实现医保基金全流程、多环节、信息化监管。必须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创新建立医保查房制度,定期向临床医生传达讲解最新医保政策,回应临床医生的疑问和需求,让医保政策直通临床。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