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0来源:编辑:浏览: 次
我院申请开展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请项目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桂医保函〔2019〕206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三维实时显像监控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桂医保函〔2020〕17号)批复通过,根据《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钦医保发〔2021〕13号)的规定,现将项目价格进行公示,并开展收费,具体项目收费情况见附件。
咨询电话:0777—3788162
价格监督电话:12315
附件:1.《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桂医保函
〔2019〕206号)
2.《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三维实时显像监控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
(桂医保函〔2020〕17号)
3.《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钦医保发
〔2021〕13号)
4.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钦州市中医医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