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6来源:编辑:浏览: 次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和规范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钦州市中医医院2021年第一批医用耗材及试剂议价,邀请合格有效资质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名称:钦州市中医医院。
二、采购单位地址:钦州市蓬莱北大道66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医用耗材及试剂。
四、采购方式:邀请医院现有供应商进行谈判议价,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耗材供货商参与议价。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供医用耗材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一)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集中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7.具有及时供货、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投标,扰乱市场秩序。
3.相互串通报价、妨碍公平竞争。
4.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5.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购销合同或者不履行义务。
6.擅自提供入围品种外高值医用耗材替代入围品种。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医用耗材,并能够按照购销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效期及时供货。
七、投标企业资质:
(一)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须具有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如投标企业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企业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须经法人签字盖章)。
(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企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四)投标人近三年来(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标项目种类的同类业绩合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以上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谈判企业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并签名,报名时请出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原件退回。
八、采购方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在采购前对报名企业资质进行有效审查。
九、议价组织方式:
由医院组织相关负责人组成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根据质量、价格、资质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经院办公会讨论、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
十、配送要求:
(一)配送的所有耗材必须是钦州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内的品种。
(二)配送的医用耗材价格低于本地周边地区平均价,必须包含产品价值、运输费、搬运费、税金及相关的一切费用。
十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5日。
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医院报名邮箱:qzzyhck271@163.com,联系电话:0777-3788271。
附件: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