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7来源:编辑:浏览: 次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功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努力为人民健康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现面向社会聘请行风社会监督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2.年龄18-70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在钦州市区内各个行业有意向者,能够胜任监督员工作;
3.热爱社会监督员工作,关心医院行风职业道德建设,愿为推进和优化医院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不懈努力;
4.坚持原则,直言不讳,敢于对医院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善于总结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
5.工作深入细致,能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6.按时参加医院有关社会监督员的会议和活动,对行风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二、社会监督员职责
1.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会各界对医院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采取公开监督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医院医德医风和医疗服务进行持续监督,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医院在医德医风、卫生环境、就诊流程、诊疗技术、优质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医院反馈意见与建议。
3.遵守相关规定。遵守医院各项规则制度,不得损害医院的合法权益,严禁利用社会监督员身份提出不合理要求,谋求不正当利益。
4.宣传医院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医院惠民利民政策,宣传医务人员医德高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工作风貌。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请填写附件中的《钦州市中医医院行风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好后请将电子版传至邮箱(zyytsb8152@163.com)或将纸质版邮寄。(邮寄地址:钦州市蓬莱北大道66号钦州市中医医院1号楼5楼行风办)。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3、咨询电话:0777-3788152
4.经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社会监督员人选,社会监督员录取后,由医院颁发聘书,聘期3年,社会监督员收到聘书后即可开始履行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