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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06来源:编辑: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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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我院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施中医药现代化。负责全市中医药业务指导工作,为全市提供有中医特色专科的医疗服务。通过强管理,抓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医院管理和科室建设,通过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了服务质量,攻坚克难实现了医院整体搬迁,切实改善了就医环境和流程2023年我院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把我院建设成为国家级示范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2.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二级事业单位,开设有急诊医学科心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肺病科)脑病科一区脑病科二区中医经典病房、老年病科神志病科脾胃病科内分泌科肝病科肾病 风湿病科血液净化室胃肠 腺体外科泌尿外科 男性科神经外科肝胆 肛肠外科妇科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 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小儿推拿科骨伤科一区骨伤科二区骨伤科三区肿瘤科一区肿瘤科二区肿瘤科三区、肿瘤中医经典病房、血液病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医学科一区康复医学科二区、疼痛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手术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下设发热门诊)、皮肤科口腔科中医全科医学科、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高压氧科、康复治疗区、消毒供应室、治未病中心、药学部、营养科、健康体检科、预防保健科、干部保健科,60个,行政职能科室34个,编制病床790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钦州市中医医院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9583.12万元,同比增加4631.6万元,增长7.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19.7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105.32万元,增长72.99%,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批复的项目资金多。

2.事业收入46074.7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7217.23万元,增长18.57%,主要原因是我院大力发展中医特色治疗优势,医疗收入有所增长

3.其他收入20865.5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债务预算收入、利息收入、培训收入等 。同比减少977.8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实习收入等略微下降

4.上年结转和结余23.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9583.12万元,同比增加4631.6万元,增长7.1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68082.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险、日常公用经费、债务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同比增加28642.15万元,增长72.62%,增长大是因为2023年将社会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支出等合计计入卫生健康支出,将2022年的社会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支出等合计计入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加是6617.73万元,增长10.77%

2.城乡社区支出82万元,主要用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同比增加81.83万元,增长481.35%

3.农林水支出(类)7.0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补助同比减少0.15万元,增长2.17%

9.年末结转和结余1411.6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财政项目拨款结转和债务借款收入结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9万元,项目支出2397.4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1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治区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等项目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健康服务建设项目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5万元,主要用于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中医(民族)医院452.64万元,主要用于差额补助我单位的职工工资支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疫情防控支出等

5.其他农林水支出7.06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526.06万元,主要用于市县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自治区财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助、自治区财政相关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等。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0.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社会保障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万元,主要用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年初预算未做安排,年度也无支出发生。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69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我院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院对1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9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22.86%。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开展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项目,2023年我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培训及考核,有937人进行了考核,合格率99.36%;抽调84名医师、134名护士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重症救治能力培训班,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及考核,取得了应急救助合格证书;5月组织开展了《重症救治医务人员培训》专题讲座并对《新冠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进行了线上培训,有755人进行了考核,合格率100%;5月医务科联合护理部组织举办了2023年医护应急演练模拟比赛,加强了临床科室急危重症的处理能力;8月组织开展了一期猴痘及登革热诊疗技术培训班,724参培人员通过考核,截止12月,我院组织开展了12期急危重症救治医务人员培训,累计培训3400余人次;我院派出12人次到区内外进修、短期培训、参加学术会议等加强医疗业务培训,提高危重症救治能力,设备建设投入全自动连续血滤系统、呼吸机、空气消毒机、医用降温仪、磁振等设备,用于设备建设。

(2)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2023年钦州市中医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医院领导班子就基地的招生、实训中心建设、教学质量管理、师资评优、学员处分等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各部门已将领导决议一一落实,对住培工作进行有效推进。住培管理部门医学教育科按照培训实施方案及指南等逐项落实住培相关工作,如招生、岗前培训、结业考核、轮转安排、月考、抽考、院级督导、竞赛、模块考核、师资培训等,并百分百完成。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1).pdf